2005年5月30日 星期一

公領域、私領域和保密條款

隨著各式各樣的資訊被倒入 Internet 或各種媒體,隱私變成一種愈來愈難維護的東西。



寫 blog 或是公開個人版的時候很有趣,點閱數和回應的增加,有種莫名的滿足感,甚至只是覺得比自己厲害萬分的人來留個言或回篇文章也覺得心情愉快;但心中總是有個提醒,這是全世界都可以看得到的地方,什麼可以寫什麼不能寫、可以寫到什麼程度變得難以分別和取捨,我總是很猶豫究竟應不應該讓網路上的我可以直接或間接和非網路上的我產生明顯的連結?某些人大大方方的在 blog 或個人網站上揭示自己的真實姓名或非網路的聯絡方式等,總讓我覺得佩服萬分!更別說那些在我們還年少無知、網路也還沒這麼方便的時候,如 bbs 的班版等社群總是為了方便作一份 ID 對照表甚至是通訊錄,要特地找個人變得一件相對簡單的事情,等到認識網路深點想得多一點,無疑愈來愈覺得這有很大的風險,雖然就算沒有這些我們的個人資訊早也不知從哪家網站或公司而流的到處都是。



後來情況演變得愈來愈麻煩,組織為了自保,沒事就要求成員簽個保密條款,簽了以後常常我們也忘了簽過些什麼,但要寫東西就礙手礙腳,想要把以前簽過那幾份文件再拿出來翻翻,到底裡面規定了些什麼,就算想寫個軟體使用心得感想之類的,又怎麼知道別人會不會因此推敲出我們組織內用什麼廠商的玩意兒或什麼軟硬體來建置哪些服務?而這樣又算不算違反保密條款(比如正在作的案子?)或成為有心人攻擊前資料收集的一部分?



於是愈來愈矛盾而總是話有十分只講了三分,剩下四分留在個人版或有保護的 blog 等,最後三分連用 MSN 講都會怕會不會被人竊聽去,真是有那麼點無奈...